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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 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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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via安安

冰天雪地

追逐是我的宿命
Updated 7/27/2008
Updated 8/3/2008
Updated 5/12/2008
Updated 4/15/2008
Updated 2/19/2008
Updated 1/28/2008
Updated 12/10/2007
Updated 11/28/2007
Updated 11/25/2007
Updated 11/5/2007
Updated 10/27/2007
August 17

六神曲

    我经常忘记吃药,偶尔是因为难以忍受令人作呕的药味,但更多时候,我是真的忘记了。因为我经常忘记我是一个有病的人。
    有病,很正常。这个世界,没有病才不正常。有病的人假装没病,没病的人假装有病,所以现在用“有病”来骂人已经没有说服力了。
    每天三大碗中药让我的口腔始终氤氲着苦涩,再多的牛奶也冲刷不掉停留在舌根的恐惧。恐惧无法被克服的时候,我就假装忘记或者倒掉。
    原以为忌口会成为我无法克服的最大阻碍,事实证明,我低估了自己的自制力。它并不那么困难,因为我的味蕾已经被苦涩麻痹,失去了亲近美食的欲望。无欲无求有时是一种令人绝望的感觉,我偶尔用各种辣味去刺激味蕾,但结果往往是以两杯白开水而告终。
    医生提醒:按时吃药,按时量体温,要对自己负责。
    我一直对自己很负责,但很多事永远找不到责任人。比如生病,是责怪不良的基因还是责怪肮脏的地球?上帝,敢责怪吗?但医生说得没错,要对自己负责,一个年满18的成年人都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所说的话负责。
    最近某人不理我,最近某人很理我,最近某人云游归来,最近讨厌“不是,我觉得……”,最近狂长痘痘,最近有点累,最近很忙,最近很茫然……
    最近有好多事情要思考,要处理,我得认认真真一点点来,因为我要对自己负责。
    为什么我经常茫然,什么时候我能说,最近很不茫然呢?
 
 
 
 
   
August 03

一张明信片牵引出的废话

    在我看来,企鹅的这个夏天过得牛x极了,背着牛x的单反走过福建搞定了一个男人,接着背着牛x的单反一个人闯神户,然后背着牛x的单反去振兴西部的教育事业,被西部淳朴的民风改造成一个教育事业爱好者之后,还是背着牛x的单反继续西部之行。可以说其经历是精彩得眼花缭乱并且高尚得催人泪下。我艳羡,妒忌,觊觎,不过我觊觎的还是她那部牛x的单反。我很明白,即使提供我足够的路费和时间,我还是没有勇气像她那样一路走下去,我对生活有太多顾忌和牵挂。用我老婆的话说,就是我们太有危机感了。危机感,是促使人进步的动力,但本质上,只是一种都市病。很奇怪,有些人会以病为荣。或许,这算是都市人身份的一种象征。
    小马语录:旅行不是生活的全部,只是生活的一场艳遇。艳遇很美,我也经常想着每天都艳遇那该多好,但如果真这样,估计没人吃得消。所以在没有艳遇的日子里,企鹅的明信片成为了我望梅止渴的那颗梅。这种古老的邮驿传递似乎经久不衰,让多少人演绎了浪漫、寄托了浪漫、假装了浪漫。手写的字迹,错别字,邮戳,很有存在感,但是辗转了这么多天,一张颇有质感的卡纸委实传递不了所谓的当地的气息。电影里的男女主收到手写信件后,都会像一个老师教出来的一样,试图用鼻子去嗅明信片上的味道,奉劝在地球上要靠吃饭活着的正常人千万不要有样学样了,因为那动作实在是装x,但相比一条即发即收的短信,它附加了时间,而时间则包含更多不可言传的意味,包括一种无以名状的哀伤。我无法说清我对一张邮票、一个邮戳意义的理解,但可以明确的是,我喜欢甚至迷恋这种通过邮递的问候。
    有迷恋不是一件坏事,恋物可以转移伤心痛苦,所以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件可恋的东西,这样可以淡化生活中诸多的不快乐。但恋物本身就是执著的表现,禅曰:执著是苦海。我自作聪明地定义了一个悖论,姑且称之为“悖论”吧,以我发育完成的智商和现有的悟性,应该需要一个高人来点拨一下。
    近日发现上野树理有点神似王菲,确切说是《虹之女神》里的小葵,也是一个恋物的女人,那么深沉而隐蔽得恋着柯达胶片。我一般不喜欢不帅的男主,但我不会因为女主不够靓而不喜欢。在纯洁的同性之爱里,往往是因为在他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或者某一个特质,除非是极度讨厌自己。重申一遍,是绝对纯洁的同性之爱,非耽美非百合。
     类严井俊二之流对青春这一题材似乎没有免疫能力,乐此不疲,一部接一部。春妈曰,我已站在青春的尾巴上。结合春妈如同屈原般惆怅的感叹,我思考着为什么这么多打着青春旗号的电影都以大学毕业做为尾声?为什么大家都把青春定义得这么短暂?我老了吗?或者,我快要老了吗?我瑷然认同了春妈的观点。
July 29

彭胖子 笑嘻嘻 赤裸裸

    彭胖子是个鬼才。这并不需要我来加以鉴定,我只想由衷感叹一下他的菜花。
 
   还好他的作品不多,从《暑假作业》到《破事儿》,花不了多少时间。
 
   彭胖子很厉害,总能笑嘻嘻地跟我们讲着赤裸裸的故事。
 
   有赤裸裸的露点,还有不加掩饰的人性和社会。   
 
   ps 上班果然kill脑细胞,我没有力气和欲望去码工作以外的字了。
      但是我依旧要表达观点:彭胖子很棒,我决定做一个盲目的崇拜者,膜拜他一切的精华和糟粕。    
July 27

在排队中期待,在期待中排队

    在又闷又热的大棚里排1个多小时的队只为了在云霄飞车上尖叫3分钟,然后排1小时的队,为了在5分钟急流勇进之后被水打得浑身湿透。
 
    排队这件事不知道被多少人翻来覆去阐述过多少次,可见,排队很值得玩味。
 
    但是我觉得排队这件事并不适合去比喻如今的社会秩序。
 
    昨天排了很久的队,有点累,但是很开心。
 
   故人相聚,排队也很有趣。
   
July 20

像prada的gucci

    影片结尾,阿妙的那一抹笑容让我突然想到了东爱的结局。同样是笑,面对着昔日爱人逐渐远去的背影,看着纷繁城市中平凡而幸福的一对,也许也只有微笑才能化解她们心中的那一丝遗憾和妒忌,谁让她们一开始就给自己贴上了坚强的标签呢。
 
   10年,香港回归的10年,阿妙的10年。50年不变,真的说不变就不变吗?你真让他不变,他自己还不愿意。鸡仔和菜婆一大把年纪高振双臂呼喊50年不变。越老越天真,一个菜场而已,说拆就拆,一眨眼就变了。阿妙每天都在想着怎么改变生活改变自己,但同样天真的她却忘记,我们每个人都在改变,鱼佬也不例外。
 
   港女的高傲向来被港仔诟病,香港也是一片盛产剩女的土壤。我挑我的,与你何干?我拼我的,又与你何干?我买我的,又不要你买单。也正因为如此,港女最多为感情掉几滴珍珠泪,一般不会晋升到第二第三境界。prada不喜欢,还有gucci,gucci不爱,还有lv。只是如果一根筋想要一个像prada的gucci,那就麻烦了。其实想想,这有难度,但至少可以完成,有钱定做一个还是有可能的。但是男人就不一样了,难不成让god定做一个符合心意的男人不成?既然没可能,那还不如继续为prada、gucci疯狂,至少有可能。
 
   在我看来,千fa无论从外表还是内心都是个典型港女,师太颇待见她,林夕也视她如己出。30好几她终于不必再在电影里扮傻姑夸张演绎大笑姑婆的风情,但她还是大笑,但这次没有人会认为她还是大笑姑婆。
   其实从内心来说,我很欣赏这样的女子,只是这样的女子往往不得善终,比如刘若英,比如千fa。不过最近八卦消息称,千fa秘密与一个小她好几岁的普通公司职员登记结婚,买车赠房倒贴男方。这不禁让人唏嘘,眼光再高,最后挑了个fion还照样欢喜,不就是个包么,何必挑这么久?
 
   可阿妙却还没挑好。10年前就有3个fion给她挑,可惜10年后,这三个都成人家的了。即时是个不会走路的包,你不去理它,它还会被别人买走。更何况是人,难道还指望你在变的同时,让别人原地不动?太幼稚,太残忍了。
  
   
July 12

昨日此时我在这里文思泉涌,今日此时我在这里面屏发呆

昨日此时,在此码字。
感时伤怀,文思泉涌。
空间抽风,反应龟速。
不以为然,继续码字。
十行左右,情绪高昂。
忽而一闪,I E  关闭。
大唤一声,他娘的啊。
字没事小,思断事大。
今日开机,重写日志。
面屏多时,落字无一。
才思枯竭,情绪全无。
记此一笔,无话可说。
 
June 30

再折腾个后记

    刚才又收到某人从福建寄来的明信片,虽然此人回到上海已经1个星期了。
    虽然此人行文彪悍,在50字不到的言语中屡次使用tmd、nb等不雅之词来表达她内心的澎湃,但能够在旅途中用明信片这一怀旧而温馨的手段来表达她对我的惦念,这足以窥见其深藏于彪悍外表下的浪漫主义情怀。另外,一边欣赏美景感受风土人情,一边还搞定了个男人,真是个有手段的家伙。
    也正是由于此人对我的惦念激发了我封闭近1个多月的创作欲望,驾驭不了长篇,就折腾个小短篇吧,从收到明信片开始说起。
    近日以中药调理身体,满屋子的药草味有安神之效,但皮肤状态却有令人自杀的冲动。无心出门,决心面对电脑码字。于是这篇获得50%批评、20%赞扬以及30%不表态的小文就在space上直接诞生了,期间space的几次抽风差点断了它的小命,阿门。而电脑辐射使我原本面如土灰的脸色又多层菜色。
    虽然小文被批评不够感动没有感情,但有才的读者们却还是从中读出了些有价值的东西。
    某人说,这告诉我们男女间没有纯洁的友谊,除非在友谊之前就断了除友谊之外的念想。
    某某人说,该死的暧昧。
    某某某人说,这告诉我们以后的工作大多和专业不对口。
    某某某某人说,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啊。
    某某某某某人说,看出你实在缺乏恋爱经验。
    某某某某某某人说,那陆铭是你吧。也有人说,那男的像你。
    我感到万分的欣慰,没想到一篇小文能反映出这么多内容,从我想表达的到没想表达的,从人物本身到作者本人,最有现实意义的是涉及到了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问题。
    我想我是挑战了一次高难度作业,我想化身为一个男人去讲述故事,去回忆一段当时被他忽略的恋爱和一个只当做朋友的女朋友,当然,还有一个不忍去回味的梦想。
    或许我用女性视角去讲述这个故事,会相对得心应手,但是这样容易走进女写手过于感性而细腻的窠臼。可惜的是,我无法驾驭男性思维,虽然被某些女人赞叹说话行事有时偏man,甚至还有个老婆(哈哈哈哈哈哈哈)~~但我毕竟不是,我也越来越不了解男生的想法了,主要怪罪于华师大天煞的男女比例。
    所谓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任何小说的人物或多或少都有原型,高到《红楼梦》,低到晋江雷文,无一例外。我所认识的一个小才女就很乐衷于把自己的生活编进小说,有时很精彩,真真假假又何妨,明白人看得懂就是了。
    我发现我也挺装X的,为了这篇小雷文还特地折腾个后记。
    又迂回到“装X”了。最近该词出现频率颇高,好多人说鄙视装X,讨厌装X犯。装X,从行为层面上升到了道德层面,接着就进入了法律程序。现在像我这样喜欢码码汉字的人冷不丁地就走入了装X行列,就像清朝的文字狱一样弄得人心惶惶。我也算是个会自省的人,时不时对照一下“装X者特征自评”,发现这条件就像大学招生一样一扩再扩,我与装X渐行渐近……谁让如今“装X”一词的打击面已经能与“美女”媲美了呢?
    在这个满街的女人都被称作是美女的潮流感召下,乱用词汇已是一种潮流,但这两个词还是用精准一点好,不然真是浪费了。
   
    
June 28

明信片(三)

    陆铭牛逼烘烘地跟我说,她要买我的单反相机,她现在很有钱。
    我说,你不会去买新的。
    你那台用得顺手,我不还得过奖么?
    我突然想到半年前,也是在这里,我惭愧得看着陆铭快乐地溶化着冰激淋。现在,我依旧惭愧,陆铭却不再快乐。
    我终于明白了,我有点心痛了。我更自责了,我像所有犯了错又有点良知的男人一样,我想补偿。
    几天后,我以3000块的超低价把原价3万多的装备贱卖给了陆铭。陆铭这家伙还好意思和我还价,我真服了她。
    一个只会摆弄照相机的家伙,没有了相机该如何生活呢?相机给了陆铭,但这个难题是小露给我的。更确切地说,我为了小露,自觉自愿拾起了难题。
    小露是我在这个学校里所见过最好的女孩,不拜金,不装X,善良,温柔,有才气,我想用一切美好的辞藻来形容她。她就是我梦中的女孩,我更想她成为我未来的妻子。
    我奔波于一场又一场的面试,没有公司招聘艺术家,但很多单位需要销售代表。我本身就不是个酷得二五八万的愤世艺青,我只是因为寂寞而偶尔装酷的家伙。陆铭应该很了解这一点。
    做销售很辛苦,很委屈。但是为了我和小露的未来并帮小露完成她的梦想,我只有努力。我也很惊讶一个女孩会让我有如此大的改变。
    期间,我几乎与陆铭断了联系。直到次年年初,在高中同学聚会上,我又一次见到了陆铭,这才得知她申请到了Yale艺术院校的奖学金。我曾向陆铭提过,这是我向往的地方,那时,我还怀有远大的梦想。
    很讽刺,我和陆铭居然在这种场合下互通近况。我们不仅仅是同学,我们曾是好哥们儿。
    陆铭成为了这场同学会的焦点,因为她还是陆铭,那个别人眼中比男人还强悍的陆铭。我终于在陆铭面前感到自卑了,我像一个叛徒,背叛了我那个只有她知道的梦想。她不会明白现在我对生活的要求是如此的简单,她更不会明白这些改变全因为小露。
    那天,我发现陆铭十年不变的短发似乎长长了不少。她依旧不漂亮,但是一如既往轻快爽朗,让人一边敬佩一边喜欢。我就纳闷,为什么她没有遇到一个能够真正东得欣赏她的人呢?
   也许只有我见过陆铭像个普通女孩那样发嗲的样子,幻想白马王子的样子,或者说,谈恋爱的样子。想想还真是便宜死我了。
   同学聚会没多久,陆铭向我强烈要求想见小露。她说,哥们儿一场,喝不了喜酒,总得喝一杯小嫂子敬的酒。
   吃饭那天,我还约了高中同学阿良,我担心冷场,更担心陆铭喝醉。陆铭和小露聊得很投缘,以揭我丑为乐,包括我假装生病逃避值日的恶劣行为,阿良也插科打诨,爆料我的各种丑事。我最担心的事都没有发生,最后各回各家。
    后来,陆铭走了,她都没有告诉我一声。也许不说是最好的道别。毕竟,我亏欠她的,怎么也还不了了。
   7月,我顶着38度的高温在陆家嘴和淮海路之间奔波,我成为了某500强的销售代表,当然本质上和推销保险、房产中介是差不多的。从某种角度讲,这还得得益于从前陪陆铭上课时,耳濡目染了一些知识。我收到了第一张陆铭寄来的明信片,上面写着:哥们儿,好好收藏我的笔墨,你会发财的。铭。这是一张印有Rachel和Ross合照的明信片,我们曾很迷这部剧,并且用它来练习英语。
    8月,依旧炎热,我报了周末班进修管理学。如果想要给小露更好的生活,我就该成为社会精英。虽然我还只是个销售员,但我们的老板也正是从销售做起的。谁说我不行呢?每个周末,小露都会陪我上课,这又让我想到了陆铭,况且还正是在陆铭从前的学校。进修班收费很贵,但管理实在松懈,这和大学4年的松懈完全不是同一个概念。我又收到了陆铭的明信片,上面写着:哥们儿,这里好热,上海热么?铭。
    我和陆铭在Msn上还维系着友谊,只是由于时差关系,不常遇见。每天的工作让我忙得都忘记了关心小露,为此,我们还吵过几次。所以更别提陆铭了。我总是一边反省我对陆铭的残忍,一边对她继续残忍。这是男人的通病吗?
    陆铭的明信片每个月必到,小露似乎很乐意搜集,并且对我们长久而坚固的友谊表示崇敬和羡慕。陆铭的明信片上都只有只字片语,没有人看得懂她的心思。有时我也不太明白。
    我以为,两年后,陆铭学成总该回来了吧,但她似乎没有这个意思。我曾在msn上劝她,回来吧,你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陆铭说,我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你这个不孝女。
    你帮我多去看看他们,我的确不孝。
    你赶快回来吧,过些日子我要做爸爸了,一个人扛不住3双父母加一个娃啊。
    晕倒,你们合法吗?这孩子是婚生还是非婚生啊?
    小露现在是我太太了啊。
     恭喜。
    你还是回来吧,我现在是销售主管,你回来我开个后门给你个好差。
    我会回来的,但不是现在。
 
   之后,明信片的地址开始不断改变。从美国东部到西部,从加拿大到瑞士,奥地利,德国……除了明信片,我掌握不了她的任何行踪。
   陆铭的父母告诉我,1年前陆铭曾经回来过,然后又走了。现在她为国内外的好几家旅游杂志撰稿提供照片,以此为生。这不曾是我的梦想吗?
   陆铭就是陆铭,她比我强多了。但以我现在平庸而世俗的眼光来看,陆铭本可以过着更光鲜更富足的生活,如果遇见一个好男人,她会比小露更幸福。
   我想念陆铭。
   陆铭,你找到那个属于你的,最美丽的色彩了吗?
 
   
   
   

明信片(二)

     我很放心,因为经过理智的分析,各种结论表明,我绝不会爱上陆铭。
     首先,陆铭就不是能迷惑我的那一型。长发披肩,白裙飘飘,每个男人在某一时期都有这样的梦想。我当然也有,以至于我两次失守,一次是那个有着林青霞气质的表演系美女,另一次就是我现在的太太。而陆铭几乎从不穿裙子,在我认识她的大部分时间里,也总是利落的短发。不过在我最后几次见到她时,头发好像略有长长,也许是她疏于修理,也许是另有原因。我不想妄加猜测。
    其次,我们的性格爱好有很大的不同,如果不是因为这么多年的同学友谊,我和她根本不会玩到一块儿。陆铭从小学习就好,尤其是数理化,从来没给过男生机会,于是她就成了众猛男的第一目标。猛,指学习猛,目标,也仅指学习上的目标。一个女人在工作学习上给男人带来太多的挫败感,注定她将丧失一切性别优待,尤其是陆铭这样从不穿裙子又不漂亮的短发女孩。
    还有,我们太熟悉彼此了。青春期,我们还是同桌,那时我比她还矮半个头。青春萌动期我俩可是天时地利人和,可就是没好。
    我在陆铭的阴影下生活了很多年,已经习惯了父母在教育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时候,陆铭前陆铭后的唠叨。况且,以我的水平要赶上陆铭,那绝对是超英赶美的大笑话。陆铭是我学习的榜样,但在她面前我不自卑,因为我会画画。她似乎很崇拜我这一点,这倒让我的内心产生了小小的膨胀。不过也正是这一技之长,让我从小学走到初中再到高中,然后进了一所艺术类院校,没有继续画画,主修摄影摄像。陆铭毫无悬念地考进了本市头牌大学的头牌专业,主修经济。
    按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陆铭走的是社会精英人生,而我则是颓废潦倒的伪文艺青年道路。但神奇的是,最后却是我走了她的阳关道,她走了我的独木桥。
    在我感情空缺颓废厌世的那段日子,陆铭的游戏为我无聊的生活增添了乐趣和支点。我会在她的强烈要求和威逼利诱之下坐2个小时的长途车去陪她上课。当然,她的同学也都以为我们是一对。陆铭也会解释,我哥们儿,比姐妹还好的哥们儿。
     后来发现,哥们儿一词比知己还危险。
    我们以友情的名义享受爱情的关怀。短信道晚安,周末出游,一起上课,牵手是最亲密的底线。更多时候,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我听她讲家长里短,女生间的人际争斗,还有对白马王子的渴望。这个时候的陆铭就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全无那些曾经会把男生吓跑的光环。也只有在这样没有杀伤力的陆铭面前,我才敢说出我伪文艺的梦想,我要去采集全世界最美的色彩。
    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当时我是挺装X的。但所有的艺术院校里,只存在两种人,拜金的和装X的。
    陆铭经常问我借昂贵的单反,美其名曰“采集色彩去”。我也经常嘲笑她的“白马王子”,我说“那我等我的白雪公主”。其实以陆铭的智商,应该能领导一批白马王子做她的部下。往往这个时候,我就忘记了陆铭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
    因为她太不普通了。这个业余选手拿着我的专业单反拍出的照片居然能够打败一众像我一样的专业摄手,在某个公益摄影大赛上获得金奖。照片是她拍的,得奖的却是我。过程可参照李清照和赵明成的一段斗词轶事。我羞愧万分,用奖金的三分之一满足了陆铭事先提出的要求。二月的上海,哈根达思,冰激凌火锅,陆铭得意极了,此时的她又显得那么普通。
    我依旧觉得我们是在玩一个安全的游戏。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小露。小露白裙飘飘,长发披肩,踏着俩粉红色的单车来到我面前,学长,这是你的饭卡,下次可别再弄丢了哦。说完就像风一样又飞走了。天呢,这不就是我魂牵梦萦、千百次出现在我梦里的那个女孩吗?体内的荷尔蒙又一次爆发,我想我是又爱上了,距离上次将近两年。
    我开始疯狂得打听这个一年级戏文系名叫小露的女孩,并主动的有计划的展开追求。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陆铭越来越少收到我无聊调侃的短信了。我把时间和短信都拨给了小露,因为我觉得小露就是我的白雪公主。
    暑假的两个月,我终于梅开二度,小露成了我的女朋友。这也就意味着我主动终结了我和陆铭之间的游戏。我以为陆铭会为我高兴,但几次相约与小露见面,她都以各种奇怪的理由拒绝。我才意识到,我可能玩过火了。
    9月,陆铭约我在哈根达思见面,并再三叮嘱我不许带家属不许报警。她总是这样无理头,有时甚至有点无聊。她说她暑假发了一笔横财,所以请我吃火锅。
    我又不是女生,热衷于巧克力和冰激淋。
    陆铭要我讲讲小露,我没有多描述小露的性格和外貌,我只告诉她,小露让我改变了梦想。我现在只想找个好工作,赚钱,成为一个有能力给小露幸福生活的男人。
    陆铭很有风格地大笑了两声,说道,你变了。没有了梦想的男人注定平庸。
    嗯,我承认我平庸了。因为我找到了生活的落脚点,我甘愿和小露一起踏实地过着平庸的生活。我曾经不切实际的梦想只是一个没有地基的空中楼阁。因为迷茫,所以远大。
     陆铭说,你成诗人了。
     此时王菲正反复咏唱着“冰激凌流泪”。
     我看到陆铭大口大口地溶化着冰激淋。
     我发现,原来我也是个残忍的男人。
 
   
   

明信片(一)

    我收到陆铭从爱尔兰寄来的明信片了,这些年来,她的明信片就像女人生理周期一样每月准时到达,偶尔延迟或提早。
    我一直无法知道她的准确方位,因为每一次的地址都不一样,她似乎这些年都旅行,或者说,漂泊。
    对此,我感到很愧疚,尤其是对陆铭的父母。如果不是我移情别恋,他们唯一的女儿就不会远走他乡。
 
     我和陆铭的关系很奇妙,包括陆铭父母在内的很多人只知道我是陆铭的中学同学兼死党,却只有一小部分人知道我们曾是恋人。
     我们曾是恋人,对于这件事,我至今觉得蹊跷,当然,这也是至今为止,我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事实证明,酒能乱性,并酿成足以改变人生的大祸。但乱性的是我,遭殃的却是陆铭。
    不要误会,我并没有借着酒劲在陆铭身上大发兽性。陆铭也算是我哥们儿。当时我只是对我哥们儿说了句玩笑话,陆铭,要不咱俩先好着吧,等哪天我们找到合适的就物归原主,怎么样?
    我记得刚说完,陆铭的大巴掌就毫不客气地伺候了我的脑袋,有点晕,更多的是麻。其实在我印象中,陆铭豪爽但不粗鲁,不过她粗鲁起来还真够流氓的。暂时化身流氓的陆铭很挑衅地说道,这种玩笑你也开?我可是会当真的。
    女人,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我继续着自以为无伤大雅的玩笑。其实我经常骗她,比如中学时为了逃避值日,我会假装肚子疼或腿抽筋,而她几乎每次都会傻兮兮地上当。后来我才醒悟,陆铭比我聪明多了。
    陆铭没有接话,我以为玩笑就此结束,殊不知一切才刚刚开始。对了,那天是我第一次失恋,陆铭很义气地陪我喝酒。最后谁也没有酩酊大醉,很清醒地各回各家,谁也没有送谁。
    一周后,某日下午,陆铭毫无征兆地从郊区的大学城风尘仆仆坐2个小时的长途车来陪我上很无聊的思修课。她饶有兴致地数着教室里的美女并按照她的审美依次排序。
     我说,你别到我这破学校干无聊的事,这里聚集了没有前途的人。
     搞艺术就没前途?谁说的啊?谁说的灭了他!陆铭说话有时有点凶悍。
     总之以后别逃课了,你可是好学生。
     困顿的思修课终于结束了,陆铭居然拉着我的手一路走到教室门口。我还没来得及思考这突如其来的恩惠,陆铭就假模假样的说道,亲爱的,我们现在是恋人了,你得牵着我的手走。
     那当然。我并没有从困顿中走出,因为我仍旧把这当作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我和陆铭手牵手在这个比中学还迷你的大学校园里晃了两圈。所有人都应该觉得我们是一对,包括甩我的表演系美女。
    陆铭一看就不是这个学校的,一来她不漂亮,最多是摄像、音响的水平,二来她的气质比较书卷,应该是读书很好的那种。说白了,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一路人。但就是在这每个人都自以为是大明星的地方,却显得她那么得与众不同,甚至格格不入。
    我还就希望别人把我们当一对,也许是好玩,也许是炫耀。不过后来,我不厌其烦的向所有来八卦的人解释“她只是我好朋友,牵手闹着玩而已”。
    我真的一直以为陆铭在和我闹着玩儿,我也就很配合地扮演着情侣,反正和她牵手也没有心跳的感觉,全当拉着个娘娘腔男人。我也会偶尔出戏,问她啥时结束。她答,得先等她找到Mr.Right才行。没错,我是Mr.Wrong。
    我们太熟了,以至于她都不屑在我面前掩饰打嗝或放屁,怎么可能来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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